
新湖南客戶端8月15日訊(通訊員 鄧定橋 郭艷芳?)近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變更監護人案件中,積極延伸審判職能,與縣教育局、白牙市鎮政府、學校以及村委會配合聯動,深入失學兒童家庭開展勸讀工作,全力化解監護權糾紛,解決適齡兒童失學問題,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法治服務和保障。
小天(化名)為陳某生外孫,其原監護人陳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有間歇性精神病,導致小天已過讀書年齡但不能到校接受義務教育。陳某的行為嚴重侵犯未成年人小天受教育的權利,致使小天失學在家,不利于小天的健康成長。經陳某生申請,法院基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撫養、教育、身心健康的原則判決指定小天的外公陳某生為監護人。
為幫助小天順利返校接受教育,該案件承辦法官與教育部門、學校相關工作人員一同來到小天家中。一方面與小天家長耐心溝通,以案釋法,就地開展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,向其闡明適齡兒童受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另一方面與教育部門以及學校共同協商解決小天的學校學位、住宿等問題,解決小天返校的實際困難。
東安縣人民法院將繼續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,充分延伸司法職能,多元化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責編:田文
一審:田文
二審:王坤
三審:張明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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